
各位同学:
一、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院省政府奖学金有11个名额空缺现增补申请,奖学金金额6000元/生。
二、评选范围
23级、24级各专业以及25级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25级工商管理(第二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从阳明学院分流来我院的25级同学回阳明学院评比(明年在商学院参评);2025-2026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获评第一批省政府奖学金的本科生评选结果有效,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六)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排名位于前10%。
对于综合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全国和省级大学生艺术展演或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具体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6〕69号)(附件2)
四、组织领导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学工办负责实施。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程序和日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上学年的综合表现,填写补录申请表:https://do5w9mup.jsjform.com/f/YeyZ4C;并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商院学工办(曹光彪楼231)米合热艾老师处,线上补录申请表填写与纸质材料上交的截止时间均为10月15日下午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申报资格。
七、监督与投诉
学工办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邮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0364
投诉邮箱:miherai.nbu.edu.cn
联系人:麦尔老师,办公室:曹光彪楼231办公室
学院纪委监督邮箱:wumin@nbu.edu.cn
商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度学生科研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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