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号)、《宁波大学“宏达奖助学金”评定办法》(2026年修订)(初拟,以后续正式发文为准)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2025-2026学年宏达奖助学金(2026年批次)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宏达奖助学金以 3 年作为一轮资助周期,每一轮的资助对象由捐赠方在商学院的推荐名单中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学业综合情况决定本轮定向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一经确认,则由捐赠方连续资助 3 年。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商学院在读的本科二年级学生、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共计20位。
其中,2025级本科生评定11人,2026级研究生评定9人。
二、评选条件
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思想品德优良;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宁波大学全日制在读学生;
(三)同等条件下,资助人意见和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思想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非学业因素无不合格。
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本科生评定:参考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4〕49 号)若排名相同,依次参考非学业因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学科竞赛等标准及资助人意见。
研究生评定:评分标准参考宁波大学各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计算办法。
三、奖励标准
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春季学期发放。
奖学金分三个等级,设立一等奖学金 8000 元,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二等奖学金7000 元,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三等奖学金 5500 元,本科生5名,研究生5名。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发放。
四、预评选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上学年的综合表现,将纸质版申请表提交学院学工办。
纸质版《宁波大学“宏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于9月22日(周二)下午17点前交至商院学工办(曹光彪楼229办公室)宋欣格老师处。
电子版《宁波大学“宏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2025-2026学年宏达奖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9月23日(周三)下午17点前发送至songxinge@nbu.edu.cn。
五、监督与投诉
学工办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0362
投诉邮箱:songxinge@nbu.edu.cn
联系人:宋欣格老师,办公室:曹光彪楼229办公室
学院纪委监督邮箱:wumin@nbu.edu.cn
商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0日
上一条:商学院2026-2027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公示 下一条:商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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