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0:53 | 发布部门:计划财务处 | 阅读人数:226 字号: T | T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2013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
借款、报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下午16:00(其中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下午16:00),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8日为计财处内部年终决算时间,期间将暂停借款、报账工作。
二、考虑到今年国库集中支付报销任务较重,在12月16日最后一批用款计划批复后,计财处决定于周末12月21、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两天加班继续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的报销,请相关老师安排好时间前来办理报销。
三、各单位、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经费开支,不要年终突击花钱。根据校院两级管理办法,学院的经费结余,可以结转到2014年预算中安排。
四、由于近期前来报销人员较多,为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对一些不应急的报销,特别是经费可以延用到明年的项目经费报销,建议在2014年1月8日以后再来办理,或在寒假期间报销(我处寒假仍办理无现金报帐业务)。
五、根据宁大政[2005]55号《宁波大学暂付款管理暂行规定》,各类借款须抓紧办理报销冲帐手续,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年前归还借款的,需向计财处(联系人:黄晓静,联系电话:888207)提交无法按时归还的书面说明。
六、各类到款请登录计财处网站查询,尚未办理入帐手续的单位或个人须抓紧办理入帐手续。
七、已具备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须在2013年12月23日前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计财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报账手续。
八、后勤服务中心、校办产业、科技学院等须在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预算年度上缴款任务和工资社保垫付款返还工作。
九、校内各单位、部门之间经费转帐的最后办理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望各单位、部门认真清理单位间应收应付款项,及时将校内转帐凭证送计财处。设备处库房、校医院药房等应做好材料、药品等盘点、对帐工作,并在12月23日前将出库单等送计财处。
十、各单位、部门从计财处领取的各类票据,无论是否用完,必须于2013年12月23日之前办理核销、续借手续,不得跨年度使用。个人预借的收据超过30天款还未到账的,须出示书面情况说明,于2013年12月23日前交计财处(联系人:朱晓佳、丁瑜清,联系电话:889020),逾期又无书面说明的,今后将暂停其预借票据。
请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安排,协助我处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联系人:张琼 联系电话:889021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2月6日